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强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目标管理,确保下半年工作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进一步促进全市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市卫生局按照《滕州市重点卫生工作目标管理办法》要求,就2008年上半年医疗质量管理、卫生院规范化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和安全稳定、违法违纪、计划生育等重点卫生工作进行了量化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量化考核情况
2008年上半年,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按照市卫生局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滕州市重点卫生工作目标管理办法》要求,大胆创新,积极开展医院规范化管理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重点卫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突出表现为:
医疗质量管理方面:绝大部分单位按照《关于开展医院规范化管理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医院规范化管理” 活动为主线,以省卫生厅“两好一满意”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各项医疗质量管理活动,进一步健全了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和院、科、医务人员三级质量控制体系,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认真落实卫生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严格执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结合省“1127工程”和“十、百、千培养工程”等活动,加强人才培养,鼓励业务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重视医护人员的理论学习和技术培训;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坚持定期对医疗、护理、医技、药品、病案等进行质量检查、评价,并结合《综合目标管理方案》,严格奖惩;市卫生局按照《医院规范化管理分阶段工作计划》,坚持定期深入各医疗卫生单位,对医院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并下达书面监督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这些措施,确保了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提高了医护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与医疗安全意识,有效预防了医疗事故的发生。
镇街卫生院规范化建设方面:大多数镇街卫生院通过承担省“360工程”、“1127工程”和枣庄市“重点卫生院建设”任务,在原有人才、房屋、设备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上级资金支持的同时,多方自酬资金,认真实施工程建设,使就医环境明显改观、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有效提升。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各镇街卫生院更注重内涵建设,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长远发展规划。利用省“1127工程”和“十、百、千培养工程”等活动加大了人才培养力度;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加强镇街卫生院特色专科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通过充分论证,明确了所要创建的特色专科,并将创建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个人;按照《关于加强镇街卫生院配套建设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积极争取各种扶持政策,配置了与开展诊疗科目相适应的医疗设备,鲍沟中心卫生院和东郭中心卫生院还配置了彩超、CR等大型设备,对全院整体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各镇街卫生院基本达到了科室布局合理、设备配套齐全、环境优美舒适、服务功能健全、医院管理规范、医疗服务优良等目标,不断满足了农民群众就医需求,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方面:各镇街卫生院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按照市局统一要求,实施了镇街合管办规范化建设,增加了房屋面积,装修了房屋,配备了相关设备;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组织,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配备了专职的工作人员;档案资料做到了分类明确,装订整齐,专架保存,专人管理;大力推行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新农合管理软件和系统得到有效应用; 严格执行《滕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做到了会计帐簿齐全,记录完整,管理严格;认真执行《门诊家庭帐户管理办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住院病人调查制度》、三级公示等制度;按照要求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积极开展住院病人调查,认真做好了门诊、特定慢性病和住院医药费审核、上报等工作,全面做好了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资金筹集、注册登记和合作医疗证的填写、发放等工作,有力推动了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方面:各镇街卫生院按照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医疗市场秩序 完善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要求,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本镇街实际,设立了一体化管理办公室,配备了必要设施,充实调整了专职一体化管理人员,并制订了一体化整顿、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统筹兼顾、周密安排、合理部署,有效开展了一体化整顿和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使我市的一体化管理工作更加巩固,一体化管理队伍更加稳定,卫生所设置日趋合理,乡村医生的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一村多室、非法行医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卫生院对卫生所的行政、业务、药品、财务等管理水平得到逐步提高。通过开展整治顿活动,市卫生局把各镇街卫生院开展的一体化整顿、医疗机构专项整治,与村级卫生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度校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对各镇街村级1071处卫生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进行年度校验,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35份,暂缓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95处,责令限期整改40处,关门待验92家。同时,将2098名乡村医生分七期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了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素质。
安全稳定工作方面:2008年以来全市卫生事业取得了积极发展,广大干部职工思想稳定,无重大安全事故、进京赴省上访和违法违纪案件发生,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深化改革,不断创新,强化管理,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稳步开展,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地位
二、存在问题
通过考核发现,各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实施重点卫生工作目标管理的意义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管理上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能主动、大胆应对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仍存在畏难发愁、被动应付现象,工作措施不得力,不能及时高效落实管理措施和上级要求,致使卫生工作任务难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是在医疗质量管理中,有的单位虽然健全了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但只是流于形式,没有进一步明确人员职责,没有定期开展各项管理活动,或对活动记录不详实;有的单位核心制度落实不到位,如疑难病例讨论不及时、查对制度执行不严格等;有的单位对人才培养重视力度不够,不能积极按照市局要求组织人员培训或鼓励业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有的单位没有充分发挥质控组织的质控作用,对病历质量没有真正按照《山东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的要求进行控制,仍存在体格检查描述不准确、主诉与诊断不相符、缺页少项、缺术前讨论、上级医师查房不签字等不规范现象;个别单位没设置单独抢救室,或分娩室、手术室等重点科室的抢救器械性能不良,急救药品配置不全或帐物不符;有的单位对基础护理、一级护理、医嘱查对制度、病人隐私保密等工作落实不到位;有的单位院内感染控制管理不严格,仍存在医疗、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器械消毒与灭菌方法不规范等现象;有的单位药事管理不到位,药库、药房药品未做到分类定位存放。
三是有些镇街卫生院的主要领导对规范化建设认识不到位,没有认真学习领会市政府下发的《滕州市镇(街)卫生院(医院)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精神,规范化建设长远规划不明确、年度计划不详细,仅满足于硬件建设,内涵管理力度不够;有的单位对医院规范化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按照市局《医院规范化管理分阶段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的详细工作方案;个别单位对市局开展的“加强镇街卫生院特色专科建设”活动认识不足,对拟定所要发展的特色科室,没有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加强镇街卫生院特色专科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做到目标责任明确、计划措施具体;有的单位对重点科室、重点部位的管理力度不够,一些必要的设备配置不全,如手术室、分娩室无抢救车等设备;有的单位医院文化氛围不浓,宣传标识、式样、颜色、尺寸不协调、不统一。
四是有的镇街合管办对新农合管理不到位,档案资料收集不全或没有分类归档,缺少部分市合管办文件和简报等资料;有的村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登记不及时,没有按照要求公示医药费报销情况,没有及时更新药品价格;有的不能及时兑付门诊、住院报销医药费,没有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周转金应有的作用;有的账簿设置不齐全,使用不规范;有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氛围不浓,对医护人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培训不足。
五是少数镇街卫生院的主要负责人对一体化整顿、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敷衍了事的思想。有的一体化管理组织不健全,缺少专门的管理机构或专职的管理人员;有的未完善对卫生所和乡村医生管理档案,不能及时制定相应的配套文件和管理措施,对市卫生局下发的有关文件未能及时执行;有的无一体化中心药库,药品代购分发数量下降明显;有的对一体化整顿、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彻底,仍存在一村多室、无证行医等非法行医行为,严重干扰了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六是极个别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开展不够细致,对出现的问题认识不足,不能及时有效解决,导致部分职工到市卫生局上访,在系统内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处理意见
根据《滕州市重点卫生工作目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局党委研究,对2008年上半年重点卫生工作量化考核后三名的第二人民医院、南沙河镇卫生院和木石医院给予通报批评。
四、下步工作要求
针对2008年上半年重点卫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希望各医疗卫生单位在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滕州市重点卫生工作目标管理办法》、《2008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和《关于开展医院规范化管理活动的通知》要求,继续以“医院规范化管理”活动主线,深入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实施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十、百、千培养工程”,加强全员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和“三基三严”培训,提高业务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完善院、科、医务人员三级质量控制体系,充分发挥各项管理组织的作用,严格落实各项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加强医疗、护理、药品、病案、院内感染等质量控制,定期自查、督导、评价,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二)各镇街卫生院在通过省“360工程”、“1127工程”和枣庄市“重点卫生院建设”硬件建设后,要把建设重心转移到医院内涵建设上来。根据市局统一要求,针对医院规范化管理、特色科室建设、加强配套建设等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原则,有效的开展各项管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千医支农”和“纵向业务合作”的机会,加强人才培养,发展特色专科,带动全院整体业务的开展。要进一步做好医院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营造浓厚的医院文化氛围、学术氛围,加强医患沟通,改善服务态度,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各镇街卫生院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提高业务水平。要严格按照滕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农合资料整理归档的通知》要求,对档案资料重新整理归档。要全面落实公示制度,做好医药费报销、药品价格公示工作。要认真核实参合农民门诊、住院治疗时的身份证件和新农合证件,防止套取合作医疗资金的现象发生。要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若干规定》,做到及时报销。要健全账簿,合理设置科目,记录规范,做到账账、账实相符;要充分使用好新农合医疗周转金,及时兑付村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报销的医药费,缩短报销时间,方 便参合农。
(四)继续落实市卫生局《关于继续开展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把一体化整顿和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卫生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严格按照枣庄市村级卫生所标准化建设要求,开展村级卫生所标准化建设,加大对卫生所的行政、业务、药品、财务的管理力度,完善一体化管理工作,提高药品的代购分发比例。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要严格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滕州市乡村医生聘任实施办法》的规定,严格准入制度,坚决杜绝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村级卫生所。建立一体化长效管理机制,继续与村级卫生所签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医疗安全责任状》,真正将药品的代购分销、单位内部事业基金的缴纳、预防保健任务的完成以及新农合工作的开展等各项工作纳入到责任书中,进一步明确相互的责、权、利关系,不断完善各项考核措施,逐步建立卫生组织一体化的长效监管机制。
(五)进一步强化安全稳定意识,加强沟通,积极主动排查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充分做好广大干部职工、乡村医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卫生系统安全、稳定的大局。
附:二00八年上半年重点卫生工作目标考核情况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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